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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8 10:18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2020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72.00分。

  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日8:30-17:30。

  审查地点:龙口市委党校二楼第三教室(龙口市港城大道620号)。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请本人根据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如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名系统将于8月28日至9月5日开放,请未打印报名表和承诺书的考生及时登录打印。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纪律要求”,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考生,要按照简章规定出具相关证明。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根据《2020年山东省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将在龙口党建网、龙口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并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内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面试地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持非绿码的、健康采集表中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地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参加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咨询电话:0535-8518365、8503577

  监督电话:0535-8506033

  附件:1.2020年龙口市考选优秀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