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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党员先锋岗 激发检察内动力

发布日期:2017-11-29 10:06 信息来源:今日龙口 字号:[ ]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11月20日,在党组副书记孙吉连的领誓下,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重温党的誓词,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得别开生面。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和司法为民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抓基层的导向,积极落实“支部建在科上,先锋树在岗上,党徽亮在胸前”的党建目标,以党建引领促发展,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氛围,起到了命名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他们开展了“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全体党员必须佩戴党徽上岗,自觉亮明党员身份,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改变过去单一学文件、读报纸、领导讲、大家听的习惯做法,广泛开展主题研讨、专家授课、微党课、辩论赛、先进事迹报告会和互动式教育,增强学习实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理论学习,打造网上党员活动阵地;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在亲身体验中增强党性观念、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双承诺双践诺”活动,从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党支部三个层面,制定具体承诺服务措施,健全和畅通党组织联系基层和党员服务基层机制,搭建参与社区农村环境治理、开展文化共建和扶贫助残送温暖活动等载体,深入推进与社区、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共驻共建,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党员的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开展,还进一步激发出检察内动力,该院创新的检察官履职考评管理系统、刑事和解“四加”工作法和老年公益维权“三五三”工作机制,获得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的表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